
日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发布通知,就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提出明确要求。此次规范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农办机〔2026〕2号),进一步强化补贴资金监管,提升核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下四大核心要点,供广大农机生产企业和购机者重点关注。
一、分级负责,核验责任层层压实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核验主体责任。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核验工作的指导与督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则需参照《核验规范》,结合本地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及风险状况,制定出台本县(市、区)的核验工作规范,明确核验内容、程序、重点机具范围、抽查比例及档案管理等要求,经集体研究通过后报市级备案实施。
二、分类管理,核验范围与标准明确
通知将补贴机具分为三类,实施差异化核验:
(一)重点核验机具,逐台核验。 包括补贴额1000元(含)以上的非牌证管理机具,以及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新推广、首次申请列入补贴范围、价格明显背离同类同档、结构过于简单、非常规等高风险机具。此类机具应逐台核验,并对机具功能与主要用途一致性开展不定期抽查。
(二)非重点核验机具,按比例抽查。 包括牌证管理机具、补贴额1000元(不含)以下及风险可控的机具。抽查比例不低于50%,其中牌证管理机具的抽查应覆盖辖区内销售的所有企业和型号。
(三)特殊情形,灵活核验。 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机具,应在安装完成且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进行现场核验;当地初次出现的机具,需加强地区适应性分析,应用一段时间后现场核验;丘陵山区量大面广的小型机具,可结合实际制定便利化可监测的核验方法;成套设施装备可组织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开展核验。
三、优化服务,企业自主变更管理更便捷
对纳入补贴机具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允许范围内的产品自主变更,由生产企业向基层核验人员提交加盖公章的变更证明文件,核验人员确认合规后纳入补贴档案留存备查。下一步,河北省将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中新增企业自主变更线上申报及备案功能,企业可通过系统上传变更证明文件,实现便捷化、电子化管理。
四、强化监督,核验工作纪律从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核验工作的内部监督与廉政风险防控,对核验结果真实性负责。建立异常情形报告制度,对核验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核验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核验流于形式、监管失职渎职的,将按规定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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